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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规模发票清理检查活动开始

1999-04-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7日电(记者邵文杰)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打击利用发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发票清理检查活动。

据悉,这次发票清理检查工作,从1999年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检查分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三个阶段,采取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自查与税务部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检查面达到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纳入发票管理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属于这次清理检查范围。

这次发票清理检查的内容和重点是:一是检查用票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是否按规定抵扣。重点是是否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和取得的发票是否合法;二是检查发票印制和防伪专用品生产企业发票印制和防伪专用品的生产、保管和销售情况;三是清查伪造、倒卖发票的犯罪团伙,特别是利用地下印刷厂大量印刷假发票的窝点和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以伪造、倒卖发票为职业或牟取暴利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要求,对自查不认真和抗拒检查的按规定从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曝光。对查出的重大问题专门立案,认真查处,不受清查时间的限制。对于发票印制和防伪专用品生产企业不符合发票印制和防伪专用品的生产条件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税务机关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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